法律是刚性的。她是社会的坐标,正、直,不因亲疏而偏移,不因贫富而弯曲。而换一个角度看,因为立法的人心系民生、执法的人心向和谐,法律有了温度。她成为社会的良知,仁、义,为辛勤的耕耘者播撒阳光,为疲倦的迷路者点亮心灯。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和杭州登云路社区民警就是这样的基层立法者和执法者。以他们为代表的立法者、执法者,为祖国母亲种出了一朵朵鲜花,为党的盛会预备了一片片掌声。 刘晓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见证了该市近二十年的立法工作,并亲力从事立法起草工作14年。 宁波市自1988年3月被国务院批准为“较大的市”以来,地方立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探索起步到逐渐规范、从基本成熟到完善提高的发展阶段。尤其是近5年,立法机构关注民生、顺应民意,开创性地订立了一批惠及老百姓的法规。 在刘晓明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一本名为《宁波市地方性法规汇编》的“大部头”,里面记录着宁波市近二十年来的立法成果。
立法为民创新亮点闪耀 刘晓明将那本法规汇编递给记者后说,从2003年5月至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共完成立法项目56件,内容涉及经济和资源环保、城市建设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其中属于地方创制性立法的14件,《宁波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等法规都为国内首创。 刘晓明说,宁波的立法以人为本,并敢于创新。他翻开书本向记者介绍起来:《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对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而住房困难的村民规定了低限安置标准,还明文规定除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保障了百姓生活最基本的居住权…… 说到2003年9月审议通过的《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刘晓明脸上泛起笑容。该条例一出台就在全国引起轰动,有关专家认为,关于“学校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的规定,是一款闪耀着人性光芒的法条,全社会开始反省“让未成年学生投身抗灾抢险被当作见义勇为美德”这一传统观念,更加关注和关怀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开门立法百姓有了主人翁感 2004年6月10日,78岁的宁波老人卓孟英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消息: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五年立法项目建议。当晚他便拿起笔,开始撰写《改善城市环境、根除“牛皮癣”》的立法建议,郑重地寄了出去。 “像卓大爷这样关注立法工作的市民非常多,来电、来函源源不断,截止期限都为此延长了15天。”回想起3年前的情形,刘晓明有点激动。他说,在1个多月里,他们共收到各界的建议项目155件,其中市民建议67件,占了43%。 如果说市民参与立项项目选定之举,赋予了立法的民主性,那么,在立法过程中举行听证,则实现了立法的科学性。 刘晓明是多次立法听证的动议人之一。他说,宁波已将举行立法听证形成了制度,事关民生的立法都要听证。一次听证不够,就举行第二次;光在城里听证不够,就到农村去。每次听证会都开得热热闹闹,成果丰富,常委会也非常注重吸收市民的合理建议。 刘晓明对开门立法的效果很有信心。他说,卓大爷曾拉着他的手由衷地说,“地方立法让人民提建议,又让人民来共同遵守,这使大家真正有了主人翁的感觉”。而百姓如此支持,也勉励着他继续用心从事立法工作,立出受百姓欢迎的良法。 |